关于开展2021年“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 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

教学教务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职工的综合能力,学院2021年“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3月19日-2021年10月31日
二、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程
    1、教职工根据所在岗位对应课程内容,完成学习(详见附件1)。
    2、新聘教师、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完成对应必修课程,其余课程可作为选修课,如有些课程去年已经学习过,可不必重复学。
  (二)附件1中所列课程对全院教职工开放,在修完必修课后,也可选择平台上的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三、培训要求
  (一)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修课程学习,按照课程要求提交作业、完成测试,并在线打印电子证书,将证书复印件提交一份到人事处存档。
  (二)鼓励教职工在完成必修课之余选修其他课程。
  (三)教职工学习课时将作为本学年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记入个人档案。
 
 
附件1:2021年“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教师必修培训课程汇总表
附件2: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