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开展 “宣文明·创‘三无’活动四个文件的通知

通知公告

文理学院党政联发〔2017〕9号
 

关于印发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开展
“宣文明·创‘三无’活动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2017年云南省文明学校工作方案》精神,确保“创2017年云南省文明学校”工作卓有成效,经“学院校园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宣文明·创‘三无’”活动,望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文明宣传手则
2.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建“无毒学校”活动实施
方案
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建“无邪学校”活动实施 
方案
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建“无烟学校”活动实施
方案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17年9月20日
 
 
 
 
                                                                                                                                                                                            
                                                               
  文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文明宣传守则
 
教工篇
 
      我院全体教职工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诠释“三忠于三热爱”,教育引导教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要求教师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本职工作。坚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真育爱,努力争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一、志存高远、牢记使命;
二、以生为本、敬业奉献;
三、遵纪守法、廉洁从教;
四、求真务实、教真育爱;
五、情趣文明、潜心问道;
六、传道解惑、与时俱进;
七、严谨笃学、德艺双馨。
 
 
 
 
 
学生篇
 
      我院学生应遵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学校,热爱学习,热爱教师;自觉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标准,努力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遵校风,守法纪;崇师恩,重礼仪;
志相投,趣有味;宽待人,严律己;
勤锻炼,身心悦;讲诚信,求和谐;
商节俭,涵品习;爱劳动,知伦理;
好学习,懂道理;肯钻研,明事理;
有理想,争朝夕;严修德,终成器。
 
 
 
 
 
 
 
 
 
 
 
 
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
创建“无毒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遏制各类毒品案件在我院的发生,配合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创建“2017省级文明学校”工作,深化并践行董事会提出的“三忠于、三热爱”理念,为将我院建设成为一流民办高校做好政治保障。特制定《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建“无毒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为方针,以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吸毒人员滋生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师生员工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提高反毒防毒知识,牢固树立反毒防毒意识,自觉地坚决把毒品拒绝在校园之外,遏制毒品向校园伸手,最大限度地降低毒品对师生员工的伤害。
二、目标和基本原则
      在我院范围内形成人人远离毒品侵害,人人拒绝毒品危害的良好校园环境。继续保持我院范围内无制毒、贩毒和吸毒人员。全院师生员工“无毒学校”创建活动达100%,努力完成创建“无毒学校”的工作目标。以教育管理、教育引导为基本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形成“无毒品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学院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副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具体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创建“无毒学校”活动事宜。
四、创建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毒品意识
      以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十八大以来多项涉及到反毒品内容的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尤其是《禁毒法》、《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文件精神等等。
(二)强化禁毒教育宣传,注重防范
      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实施方案,以横幅、宣传展板、征文等丰富多样形式开展活动。提高全院师生防范毒品意识,营造全院创建“无毒学校”的良好校园氛围。
    五、强化保障督导及责任机制
       强化保障督导工作。设立必要的禁毒经费,切实为防范毒品进入校园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造更加有利的工作条件。
强化责任机制,定期对各二级学院、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若发现有师生员工有吸食毒品、携带毒品出入校园者一律要求及时上报至党委办公室和保卫处;如有涉毒人员要登记造册,建档立卡。若发现有问题不报者追究各二级学院、部门一把手责任。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
创建“无邪教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为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配合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同时全面贯彻落实“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建2017年省级文明学校”工作,深化并践行董事会提出的“三忠于、三热爱”理念,确保我院建设成为一流民办高校做好政治保障。特制定《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建“无邪教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十八大以来出台的涉及到反邪教内容的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精神为指导。
二、目标和基本原则
      通过在全院教职工中广泛宣传邪教的危害,深入普及反邪防邪的知识,不断提升反邪防邪意识,以“无一人信邪教,无一人被邪教思想所渗透”为工作目标,将我院创建成为无邪教人员、无邪教思想渗透的高等院校。以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和属地公安联防联惩为基本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无邪教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学院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副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成成员。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创建“无邪教学校”活动事宜。
四、创建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毒品意识
      以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十八大以来多项涉及到反邪教内容的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尤其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新修订的《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等。
(二)创新学习方法,做到掷地有声
      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领导带头与小组学习互促相结等方式,把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搞得有声有色。要求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端正对学习的认识,积极参加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自身素质。支部有专用学习记录本,干部职工有专用学习笔记本,每个干部职工有心得体会文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整个学习过程的组织领导、检查、考核及向党委统战部上报有关文字资料。
    (三)广泛宣传,营造防范邪教氛围
      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配合制作宣传防范邪教实施方案,以横幅、宣传展板、征文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活动。
五、责任机制
      强化责任机制,定期对各二级学院、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若发现有师生员工有信仰邪教,或者对邪教思想进行传播倾向者,一律要求及时上报至党委统战部,由党委统战部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若发现有问题不报者追究各二级学院、部门一把手责任。
六、强化保障督导工作
      设立必要的防范邪教入侵校园经费,切实为防范邪教进入校园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造更加有利的工作条件。
七、创建标准
      通过全院积极创建,努力工作,力求达到:
(一)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工作深入扎实,普及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师生,成效显著
(二)无“法轮功”等各类邪教人员进校园或在校园内公开聚集、闹事等事件
(三)无“法轮功”等邪教重大违法犯罪活动;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4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
创建“无烟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良好的“文理人”形象,根据《云南省创建无烟学校实施细则》(试行),结合《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建省级无烟学校实施意见》(文理学院办〔2014〕3号),在全院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为目的,不断提升师生健康文明素养,减少吸烟对师生产生的危害,为师生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优美的校园,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程度的不断提高。
二、创建目标
     以“云南省文明学校”和“无烟学校”为标准,加大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力度,增强师
生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促进师生良好习惯和社会文明风气的形成。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创建“无烟学校”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学院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副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具体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创建“无烟学校”活动事宜。
四、加大宣传力度,达到共识
  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委活动、板报、广播站等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
  后勤处在办公室、教学楼等地方设置“禁止吸烟”等禁烟标志。利用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等各种途径,在教职工中开展戒烟、禁烟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控烟能力,使控烟、戒烟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
  五、建立创建工作检查评估机制
  (一)全体教职工在校园办公区域不吸烟并拒绝来客敬烟。
  (二)各办公室成员相互监督,并主动劝阻来访人员不吸烟。
  (三)能自觉接受他人监督并不隐瞒本办公室及其他办公室成员违反禁烟活动的行为。
  (四)办公室不设烟具,要做到无烟蒂。
  (五)实施无烟办公室检查。由创建“无烟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检查,检查分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日常督查。对不遵守禁烟规定的人员通报批评,并实行惩罚措施。
  六、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10月20日——10月29日)为宣传动员阶段。成立创建“无烟学校”活动领导工作小组,制定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大力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控烟自觉性,提高教职工的控烟能力。
  第二阶段:(2017年10月30日——11月30日)为创建实施阶段。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落实专人管理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无烟办公室”创建活动,力促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检查,整改问题,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档案资料,写出创建工作总结。
  七、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实行控烟责任制,各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控烟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部门控烟工作负总责。
  (二)后勤处在校门口竖立“禁止吸烟”标志的警示牌。在各办公室、各楼层过道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志。
  (三)教职工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
  (四)领导要带头控烟,不吸烟;教职工在学校要努力做到不吸烟,吸烟者积极戒烟;接待校外来访者不准备香烟。做好创建无烟学校的总结工作,表彰好的做法和典型,并研究实施长效控烟机制。
  (五)积极组织师生开展 “ 远离烟草,珍爱生命 ” 主题活动教育,全体师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禁烟。
  (六)积极开展组织展评活动,促进控烟活动稳步有实效的开展。
  (七)将 “ 吸烟有害健康 ” 的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计划,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